那些事警察其實無能為力!
 
 

 

  今(一○七)年十一月十三日,林口分局文林派出所接獲通報,臺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先生下午將至林口參加某政論節目,遂由所長率員前往執行維安工作,並於錄影前與電視臺工作人員討論當日「節目內容」,而被前往錄影的媒體人質疑如何得知姚先生行程,且於節目中評論警方維安工作係一種「政治偵防」,而引發各界熱烈討論。
  事實上,今年的九合一選舉異常熱鬧,尤其各種競選人的法定競選活動均吸引大批粉絲前往參予,而本次選舉確實也是前所未有的複雜,如公民投票法於今年元月修正投票人年齡,大幅增加首投族人數,各縣市投開票所也較往年增加多處,更進一步增加了警力調度上的負荷。
  而警察機關,為了回應社會大眾對於選舉治安的期待,刻正傾盡所有人力資源,積極調查各種賄選行為及幽靈人口等影響選舉之情事,並偵辦各種以暴力方式影響選舉之滋事者,積極推動選前治安淨化工作,諸如掃黑、掃槍、掃毒、掃賭及掃賄工作;事實上光這「五掃專案」,便幾乎已耗盡警察人力資源,更有部份同仁為了完成選舉治安工作,甚至已許久未返家。
  遑論警察機關在歷次選舉工作中,均係將重心放在各種以殺人、槍擊、縱火、爆炸、下毒為手段意圖影響投票意願等重大暴力介入選舉案件,並聚焦於幫派犯罪組織介入選舉暴力犯罪以及公然聚眾暴動、強暴脅迫妨害他人競選、散布謠言、聚眾妨害他人選舉活動等案件上,因此,以選舉期間警察機關幾乎人人停休的環境下,想要充分的休息已成為奢望,也無能為力於其他無關警察的治安事務了;有人不知警察維安任務,也未經查證而謾罵警察,實在令人遺憾。
  事實上,候選人之人身安全除將直接影響選舉之進行外,更攸關社會的穩定及政治、經濟的安定,一旦發生人身安全事件,往往造成社會動盪不安,消耗各項社會成本甚鉅,因此若從「安全管理」及「風險評估」的立場來談,安全的最高原則除了應當「沒有事件」外,更需應「沒有意外」;也就是在遇到「渾沌理論」的「渾沌邊緣」時,除應敏銳且即時辨識安全與危機的轉捩點,更應予以果斷的「危機處理」,因此在危機發生前的「偵測」、「警訊」、「預防」以及危機發生時的「控制」、「減少損害」,便具有著相當的重要性。
然而,警察口頭詢問姚先生在節目中訪問的內容,其實是依據「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」第十條第四項「……遇警衛對象有安全之虞或遭受暴力攻擊危害時,應即時排除,並報告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,必要時得請求支援」之行為。
  觀察國內外相關重大治安事件,常可見到政治人物發表重要談話後,引發激進利益團體進行大規模暴動的新聞;同時姚先生在民視的採訪內容,事實上也是接近於公開的現場直播方式,既然已是接近即時放送的方式,實不應再多加苛責員警盡責的執行職務。
  由於候選人之人身安全與社會政治穩定呈現著高度相關性,因此從機會成本立場來看,社會大眾應該要重新省思,維安警力帶來的不便是否為候選人應忍受的一種社會責任呢?安全管理思維除警察機關應具備外,候選人及其競選團隊是否也需具備呢?社會大眾是否過度樂觀評估對於選舉可能引發的暴力性治安事件呢?
  再卑微的人,也同樣渴望著他人的認同,警察亦如是;美國許多州的婦女晚上都不敢出門,南非每年都會發生多起武裝強劫及入室強盜案,而在新北市及臺北市,即使凌晨兩三點也可在公園看到單身女子騎著UBIKE夜遊,因此平心而論,臺灣治安其實相對十分平穩,何不給予警察多一些掌聲呢?〈作者現職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務正〉〈陳彥成〉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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