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車前的檢查
 
 


  汽車已廣泛普及使用,行車前下列檢查不可疏忽:
  一、行車前檢查:
  (一)三水之檢查:水箱水量及其清潔,有無洩漏等。雨刷水,電瓶水。
  (二)二油之檢查:機油、油尺檢查其高度,剎車油(最為重要)。
  (三)燈光系檢查:大燈(有無遠光與近光),小燈,方向燈,剎車燈等。
  (四)輪胎胎壓正常,胎面磨平等。
  檢查完後,汽車外觀要巡看一遍,車況是否完整。
  二、行車中感覺:行駛中感覺有無不正常聲響。
  三、行車後處理:行車後,車輛行駛每項達五千哩,或每隔半年(二者任擇其一),以先發生者為準,送保養廠維修保養。
(曾世龍)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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