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朗為官清廉
 
 

  康朗字用晦,號盤峰,明朝正德三年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府惠安縣坑柄(今惠安縣螺城鎮五音村)人,少時天資聰穎,讀書過目不忘。
  明朝嘉靖十四年考中取進士,進入仕途,初任刑部主事,並承襲武定侯爵位,進封翌國公。郭勛因驕橫妄為,植黨虐民,無法無天,被捕下獄。經嘉靖皇帝親批三司(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)會審,由康朗主審。他蒐獲郭勛一切罪行及罪証,按明律判處極刑,一時名震朝廷。
  他調升郎中,出任浙江省按察司僉事,當時浙江有一富豪王金箔為非作歹,橫行鄉里,觸犯死罪。恰逢宰相夏言路經浙江,王嫌親屬賄賂夏相希能開脫,而夏相仗借權勢,離浙時交代該案從寬處理。康朗認為王金箔罪有應得,依法判處死刑。夏相知悉,老羞成怒,面囑禮部尚書徐階上書彈劾康朗,而徐尚書深知康朗為人,為保護自己而不就範。故浙江百姓都譽稱他為「鐵漢康夫子」。
  不久轉任江西左參政,管理財政官吏進獻盈餘庫金二千兩,他如數存入府庫,廉潔自持。其間宰相嚴嵩依仗權勢,欲侵占家鄉江西分宜縣一大片土地,而江西巡撫、按察使懾于權勢而一味順從,康朗獨持不可,堅決反對,嚴嵩終於無法得逞,懷恨在心。
  嗣後他調升副都御史,負責巡察湖廣、貴州、陝西及川東等地政務,嚴嵩和黨羽嫉妒,多方阻撓排擠,他因而無法赴任,頗感官場險惡,請求辭官歸里。臨別時,朝中姓盛御史贈語曰:「康朗廉正如包孝肅(拯),忠誠如司馬君實(光)。」
  回鄉後,熱心公益,興辦村校,挖潭開井,興修水利,親與修築道路勞動,民眾甚感欽佩。於萬曆二年病逝,葬在仙遊縣楓亭南嶺錦屏山。(摘自惠安縣誌)

(康貽芳)
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社址: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  電話:02-2396-0930
All Rights Reserved.◎ Powered by V.O.P. 建議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 IE 5.5 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