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睹「眾利輪」爆炸始末
 
 

 

  民國三十八年八月,大陸局勢逆轉,高港成為自廣州撤退來台據點。有二千噸級「眾利輪」滿載軍品及生活用具,停泊七號碼頭。下卸工作緩慢,又無專責管理,終在二十二日清晨從船艙內冒出白煙,很快漸漸濃密,港局無危機處理單位,聽其自然發展。七號碼頭派出所員警及碼頭員工紛紛走避,甚至九、十號碼頭間港警所(二樓木屋,下層辦公,上層住著眷屬)也已全部疏散,情勢危急。
  當時,我新從哨船頭所調任「港局聯絡人」,不需上班,我與家人暫居十號碼頭地下室,妻女已回清水娘家(中元普渡拜拜),我一人在家,自忖在港警服務期間表現欠佳,際此危難時刻挺身而出,可挽榮譽。遂決定穿上制服執行單警的整理交通疏導避難任務,地點選在七、八號碼頭再隔台糖倉庫邊的大交通要道。
  在這一地區,已來了市警局的一部消防車、數名隊員及一督勤的督察員,經我述說而駛往九、十碼頭間空地待命,總算有了同道來到現場。
  約在十時半許,忽然傳出「砰砰」二聲,船隻炸裂,鐵殼成塊粒狀衝飛上天,又如雨滴般落到二、三百平方公尺範圍的各處屋頂和地面,我走避不及,遂即伏地避難,背部被鐵塊擊傷而劇痛,終無大礙。
  我自動單人搶赴危險之境執勤,港局給我壹百元獎金,和配住一棟新工人宿舍,而警察則未有功獎之敘呢。

(郎士進)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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