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宗接代
 
 


  傳宗接代,這句話在街頭巷尾已不多現,因為法律概念早就變更了。誰都知道,如我的僑居女兒,不論在哪一個國家和哪種膚色人結婚,他的後代都有我家的血統,話雖如此,當今少數家庭裡,依然會有類此事故產生。
  偶爾看了古老的京劇「清風亭」,其中自然涉及養子該姓甚麼的問題,使我想起在廣播電台為民服務節目裡,曾為「中興」小朋友(姑隱其姓)找到生父的故事,當十四歲的小弟和生父抱頭痛哭的剎那,整個禮堂的觀眾,半數以上都哭出聲音!想不到中興小弟突然大聲說:「我還是要姓×。」也就是他養父的姓,引起大家的省思:為什麼?
  一位信神的先生,對於他母親在他四十歲時才告訴他是領養的以後,非常非常怨恨,甚至永存一種不能原諒的反感,信神的人也這種心態,令人難以理解。
  回頭再提「清風亭」戲裡的張繼寶,應該算是合乎忠孝節義優質教育結局,但為甚麼又有「天雷報」一劇,把張繼寶說成那麼該死的人呢?是否並非同一個張繼寶?還得煩勞「警聲票房」諸位先進作一個指教,當然其中還涉及「隔代」家庭(兩代年齡差距)教育孩子問題,不當打罵方式等,頗有參考價值。


(翟世浚)

 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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