憶卅年前的吃酒爽事
 
 

  我因工作和環境關係,養成了吃酒不良嗜好。其實,我卅歲以前是不煙不酒的,因聽信兩位親友長官的話,才開始吃酒。
  第一位是我內人的哥哥,他有個絕活,冬天天氣冷,將玻璃杯放在瓦斯爐上燒熱酒,而玻璃杯不會炸破。我和他妹妹結婚後,他再三勸我要學喝酒,他說:「你幹警察不吸煙不喝酒,怎樣和人家應酬?」我便跟他學喝酒了。之後,我出師了,酒量比他強多了。
  另一位是我的長官副總統陳辭修先生。有一天在一起閑聊,他問我有否吸煙吃酒,並說不煙不酒是好青年,但不是好國民。不久,我負責義消組訓工作,認識許多熱心地方公益的朋友。其中三重中隊長蔡詩祥先生的兒子是立委蔡勝邦,局長李保宏對蔡有意見,我以京戲除三害的故事將他說服了。其他新店中隊長是位縣議員徐秀宏,不幸英年早逝,後由代表會主席顏固傳擔任,板橋中隊由代表會主席江清秀擔任,淡水中隊是代表會主席林清頓,後是代表洪家光,汐止中隊是代表王東泉。
  我在消防隊快到十年,嚴局長將我調烏來所長,烏來是山地鄉,山地人(當時稱呼)多會吃酒,記得到職第一天,地方人士給我接風,烏來酒王見我能吃酒,自豪說五年未逢敵手。我在不到一個月時間,將其打敗了。後來到各鄉鎮,未遇到一對一敢和我比的。那時警察人員多避諱會有不良嗜好,而我因一生不說謊,且我的長官沒有人不知我能吃酒的。再說,在我廿多年外勤工作期間,沒有因吃酒誤事或有人見我吃醉過的。
  記得林口有位相交快五十年的朋友,有次在一起吃酒,他輸了向我下跪,並說自己是穿裙子的。
  有次到朋友家,碰到六個女士在喝酒,吃的是玫瑰紅薄酒,約我參加,我說:「妳們喝的那種酒,我不吃。」主人便進房拿出一瓶金門高粱。不多久,六個人被我灌倒了三位,叫都叫不醒。女主人與我熟識,用抱怨的口吻說:「給她們一點教訓,叫她們知道胡老大真有兩下子,若還不服氣,妳一杯,胡老大兩杯。」這是卅年前的事了。
(胡子華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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