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啟超的另類証婚詞
 
 

  誰都知道,證婚人在婚禮上的証婚詞,都應該是美言善詞,但講些不中聽之話,卻也留下了一則佳話,那就是梁啟超在其愛徒︱中國近代著名詩人徐志摩的婚禮上所講的。
徐志摩留英期間,結識了好友林長民的女兒林徽因,徐對林一見鍾情,便給髮妻張幼儀遞交了離婚通知書。梁啟超聞訊,寫信嚴厲批評徐志摩,後來林徽因嫁給了梁啟超的兒子梁思成。
  徐志摩轉向追求北京大學教授王庚的妻子陸小曼。
  二人經過多次接觸,產生了感情,陸終同王庚離了婚。經胡適、劉海粟等人斡旋,徐父勉強同意兒子與陸小曼結婚。但婚禮必須由胡適做介紹人,梁啟超証婚。
  一九○六年十月三日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園舉行了盛大的婚禮,婚禮上,梁啟超宣講了「最另類」的証婚詞: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,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,不足取法,更不值得鼓勵。徐志摩,你這個人性情浮躁,以至於學無所成,做學問不成,做人更是失敗。你離婚再娶,就是用情不專的証明!陸小曼,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,我希望從今以後,你能恪遵婦道,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,離婚再婚,卻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,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,自誤誤人。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,不要以荒唐和享樂,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,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,以為高興可以結婚,不高興可以離婚,讓父母汗顏,讓朋友不齒,讓社會看笑話!總之,我希望這是你們倆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,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!我說完了。
(林炳光)
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社址: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  電話:02-2396-0930
All Rights Reserved.◎ Powered by V.O.P. 建議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 IE 5.5 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