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顧會員權益暨安全管理 總會歌唱班製發「學員證」
 
 

 

  總會每周三下午二時至四時時段的「歌曲教唱」活動,分由吳靜嫻及于璇、楊燕妮兩個教習班,都獲得會員同仁〈含眷屬〉的熱愛,座無虛席,亦有非會員、眷屬等慕名而來者,造成會員同仁權益、進出安全、時段管理等出現缺口,會員暨安全單位迭有反映。
  總會對此非常重視,於主管工作會報中慎經討論,決議從本〈元〉月起,透過核發「學員證」作法以收認識學員目的,並憑「學員證」通過門崗警衛進入會內。發證對象為:會員本人、會員配偶及會員尊、卑親屬。事非得已,至希會員同仁諒解及配合。〈編採〉



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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