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與寒食
 
 



  社會上有人將寒食與清明混為一談,其實兩者並不相同,謹就個人所存資料錄供參考。
「荊楚歲時記」載:「去冬至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,謂之寒食,禁火三日。」古人上墳掃墓都在這天舉行。
  三國時「魏書」記載:武帝明罰令曰「令到,人不得寒食,犯者家長半歲刑。」不過,一種風俗的形成,不易遽爾廢除,老百姓並不依令行事。到了晉朝,各地又自動恢復了寒食,時間訂在清明的前一天,這種習俗一直沿用。
  「舊唐書」載:「開元二十年敕云,寒食上墓,禮經無文,近代相沿,寖以成俗,宜許上墓,同拜掃禮」。可見唐代以前是在寒食掃墓。
  宋孟元老「東京夢華錄」載:「清明節,尋常京師以冬至一百五日為寒食,……寒食第三節即清明日矣。凡新墓皆用此日拜掃,都城人出郊,田野如市,往往就茅樹之下或園田之間,杯盤酬勸,抵暮而歸。」此為描述當時開封人掃墓情形,可知清明節掃墓的習俗,可能是在宋朝開始的。(董書崑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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