猛獸的群體效應
 
 

  新聞報導,一名辛巴威男子彼得在馬納浦野生動物園釣魚,傍晚在營區戶外沖涼時,被五頭獅子拖走咬傷,被救出後仍傷重不治。
  凡是肉食性獸類動物,都有兩個特性:其一,一隻獨處與牠隻不爭,兩隻相處你我平分。其二,我不動就騙過你,你一動就吃掉你。前者就是所謂猛獸群體效應。肉食性動物例如狗貓虎獅,於非飢餓時間見到獵物,不一定會積極去追捕。若相處中有二隻以上,即使非飢餓狀態,則必然互不相讓的競相追捕獵物。
  但猛獸的心理是不管誰先抓到算誰的,故在追到後不惜互相搶奪把獵物撕裂,為的只是各有自己的一份。
  當獵物誤入猛獸類動物領域內被猛獸發現時,其逃生伎倆就是裝死,以靜制動。因為獸類不吃死屍,看一看,嗅一嗅後就被騙過去了。但有些獵物裝死不徹底,被猛獸看出,會快如閃電的一口咬斷其頸喉。所以並不是所有獵物都具備有裝死的伎倆,尤其被人類飼養過的寵物,因為在人類呵護之下求生本能已退化,故只要一聽到特別聲響或見到猛獸,即會嚇暈,全身僵硬不能動,有些則會衡量距離,認為可以脫險仍會拔腿就跑,愛追活體的猛獸當然窮追不捨,這兩者都是基於本能作用。
  至於狗,因狗性不同,有的單隻也會咬你,若是碰到狗群麻煩更大。我住家附近有一群流浪狗〈四、五隻〉,因我很瞭解狗習性,遇到牠們迎面來襲時,我繼續前行,當狗群接近時,我即冷不防備的突然蹲下,再立刻站起身,手往牠們的方向一揮,狗群即會倒退幾步,如此反覆動作,讓我取得緩衝空間,直到脫離其地盤後即可順利脫困,這就是猛獸的群體效應。 (蔡禎雄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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