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趴優存法通過有感
 
 

 

  公務員退修法修正案,已於今〈九十九〉年七月十三日三讀通過,十八趴優存、反肥貓條款、工作性質特殊則採七○制,其中並考慮到冒險犯難……等的事實而加發撫卹金,也一併法制化,確較完善。修法過程頗有多位考試委員及退休警察同仁的努力。
  回顧四年前〈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日〉,為了十八趴優存,廣滋爭議,正反面落差很大,媒體也因立場不同,不乏選擇性報導,對修法備增困擾。不過,政府一直在研擬較公平、公正的長久性制度。
  所以,有委員出面舉辦座談,或提出說帖詳加說明,例如:黃俊英委員於九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,率委員主辦高高屏退休公務人員座談會,高雄市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王基德理事長,指派總幹事柳垣宗先生率同三位退休警察同仁參加,提出警察人員執勤時間、工作性質等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,退休年齡應不予提高等多項建言,並提供東華大學中文系主任許又方「也替基層公務人員想想」一文〈刊於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中時A10版〉,作為加強說明及佐證,看出了柳垣宗等人的認真。
  十八趴優存等修正草案,於送請立法院三讀過程曾發生一些曲折,我得悉後即請已退休老長官洪炳森先生及考試院洪瑞鎰專員引導,面陳法制委員會林益世委員,同時將內容專函送陳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呂學樟先生、張顯耀立法委員及立法院王院長等,懇請支持,所以也自認盡了心力。(王土水)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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