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於七十五年警官學校五三二期畢業後,分發在屏東縣警察局派駐東港分局刑事組,擔任違警裁決巡官兼支援各小隊偵辦刑案,這對我的警職生涯自然是一樁喜訊。
喜事連連,此時又有另一樁大喜事,調職前我與同事偵破一件速賜康十包共五○○○支之時,接著根據另一毒販同夥製造毒品工廠的「可疑性」線索,而再破獲楠梓區一間製造西藥的工廠兼製毒品大廠,轟動社會。
不久,高雄市前市長王玉雲參加行政院會議,獲院長表揚並稱讚高雄市刑警大隊主動偵破最大製毒工廠,替社會除掉大患,王市長當然感到非常欣喜。
市長回到高雄,特地頒發偵辦有功人員獎金二十萬並從優敘獎鼓勵,那年代的二十萬新台幣,對領「月薪」的我們來說,真是莫大喜訊。
我懷著喜悅與長官激勵的心情,更加努力向前邁進。(何漢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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