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各協會、各直屬組的會員代表,六月三十日前是核算會員數的基準日,再據以產出其會員代表名額。 額外增加的既定代表是理事長、直屬組長,因為理事長、直屬組長原就是當然會員代表。 各協會(直屬組)請在八月二十日(星期三)前彙報總會,以利後續召開理監事會審核後,函報內政部備查。(張嘉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