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論語 • 述而篇》
陳司敗問:「昭公知禮乎?」孔子曰:「知禮。」孔子退,揖巫馬期而進之,曰:「吾聞君子不黨,子亦黨乎?君取於吳,為同姓,謂之『吳孟子』。君而知禮,孰不知禮?」巫馬期以告,子曰:「丘也幸,苟有過,人必知之。」
直譯:陳國的司寇問說:「魯昭公知道禮節嗎?」孔夫子說:「知道禮節。」孔子退身出來後,陳國司寇向巫馬期作揖行禮,請他進身向前,然後說:「我聽說君子不會偏袒,助人隱瞞過失,難道如孔夫子這樣的君子,也會替人隱瞞過失嗎?魯昭公娶了一個吳國的夫人,因為魯吳本是同姓國家,不便稱她為吳??,於是就稱她為吳孟子。如果魯昭公知道禮節,那還有誰不知道禮節呢?」巫馬期將這件事情告訴孔夫子,孔夫子說:「我孔丘實在很幸運,如果有了過失,別人一定會知道而告訴我。」
【分享】陳司敗,學者普遍認為「司敗」不是人名,而是官名「司寇」,類似當今的法務部長。陳國與楚國稱司寇為司敗。
「昭公知禮乎」的昭公,就是曾被孔子評為「居上不寬,為禮不敬,臨喪不哀」的魯昭公,為表諷諭,陳司敗特意問孔子:「貴魯國的那位昭公,『知禮』嗎?」孔子明知昭公「不寬,不敬,不哀」的行為當然「失禮」,但這是「國際間」的訪問,又是指名直詢自己元首,豈可不能不「為尊者諱」?便「硬下心腸」說了「善意謊言」:「昭公知禮」。
陳司敗當然心有不甘,在孔子離開後立即問孔子的學生巫馬期:「君子是不會『相互匿非』的,你老師怎的『相助飾非』了?人人知道,魯昭公娶了吳王的女兒,這樣,吳魯兩國都姓『姬』的呀,儀禮上應該稱為『吳孟姬』,怎稱之為『吳孟子』?例行禮節來說,不娶『同姓』的。昭公是『知禮』或『不知禮』?」
魯國是周公的後裔,姓??,吳國是周大王的長子泰伯的後裔,也姓??,所以他們是同姓,依古代禮制,同姓不能通婚,如今既然結婚了,如果稱魯君的夫人為「吳??」,等於明白顯示魯君違背同姓不的婚禮制,所以改稱為「吳孟子」,意思是吳國的長女。這就是說:在外交場合的交談,必須注意自己國家的立場和元首的地位。
看,孔子「意外」碰到陳司敗打算算個舊帳,機智且厚道表示「苟有過,人必知之」,正符「禮記」所說的「善則稱君,過則稱己」,所謂「至聖」,不是浪得虛名。(蘇俊源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