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自戕員警
 
 

 

  後學曾服務於新竹市警察局,在二組(現今的督察組)時有警備隊警員執勤時舉槍自殺,為其處理善後。

  父母與妻為了撫恤金與捐款,晝勸夜勸,無用,直白說,他們已是「反目成仇」了。幾經調解,化作三份: 一份父母,一份妻婦,一份兒子(辦理信託)。

  一看,沒話說,也不嫌棄,當然沒話可說了。

  回想起,誠是難過,警員正是青年才俊,為何如此做?要問的是,員警平時心態,長官都知否?輔導機構,是否形同虛設?

  要是能「校正回歸」,苦關一過,應可安然而退休,享盡齊家之福,豈不樂哉!)(陳平和)

 
 
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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