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怪怪夫妻

 
 



  拜讀讀書會同學關於「兩造」問題的怎樣持平問題,各有精確意見,讓人獲益。而我,則又想起我在三峽分局刑事組任職的一段往事。

  每一位刑警都有一個刑責區,類似派出所的警勤區,只不過刑責區要大多了,像我第一個刑責區就管轄二個派出所的轄區。

  那一次我的刑責區在鶯歌與桃園交界的地方,地方管轄派出所叫湖山派出所,轄區範圍約當時鶯歌鎮的一半面積。有一天派出所送來一件妻子告訴丈夫傷害的案件,我就簽發傳喚通知書,請派出所送達給兩造,到案說明。訊問當日,兩夫妻一前一後,到達刑事組辦公室,男的英俊女的美,可以說極為般配。

  未作筆錄之前,先問明告訴緣由,原來家中從事玻璃彩繪的加工行業,丈夫為了生意,與客戶應酬在所難免,所以出入桃園地區的風化場所,在當時的社會氛圍也頗為自然,但是太太卻是個醋罈子,只要丈夫當天遲歸或身上稍有異味,就認定丈夫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事情,雙方先是互吵,繼而大打出手。妻子根本不是丈夫的對手,因此被揍得鼻青臉腫,跑去驗傷,一狀告到派出所,派出所陳報到刑事組做後續處理。

  我當時的思維相當守舊,被傳統的觀念匡住,如;夫妻打架,床頭打床尾和,一夜夫妻百日恩,勸和不勸離是大功德等。所以苦口婆心的勸導雙方以家庭子女為重,而且上法庭對雙方都不是好事,等待判決又不知猴年馬月?最後要做先生的給太太道歉,保證下不為例,並請太太撤銷告訴,夫妻最後攜手高興的離去。

  我回頭把案件簽結,當天自以為做了一件好事,不料幾個月又來一次,我記得前後最少四次以上,每次都同樣收場,我當時也沒認為有何不妥。約莫是二年多以後,我換了刑責區,對此事我也早就淡忘了。

  忽然有一天有一個人到刑事組,指名道姓要找我,見面後,只見那男的臉上很多灼傷後的坑疤,那男的直接問我認不認識他?我當下沒會過意來,就請教他貴姓大名?不料他卻情緒激動的罵我,直說我害了他。

  我問他緣由,他回答我;我就是某人!我當時立刻想到他夫妻,然後等他情緒平復下來,問他為何至此?

  原來一年多前的某晚,他外出應酬回到家,約晚間十二點多,太太幫他開門,卻不像平常一樣的對他吵鬧,反即極其殷勤的侍候他,並且還幫他洗澡,然後要他光著身子,躺在床上,她要去幫他拿衣服並整理浴室。他也不疑有她,到後來快要睡著時,只覺得下身一陣劇痛,一下子驚醒過來,發現太太正手持一瓶洗廁所的?酸,從他下身往上淋去。在搶奪的過程中,雙方都遭到波及,被救護車送到醫院,他前後住了半年多才出院,太太則尚未出院,他今天就是來提告的。

  他當時一直罵我,如果當時雙方上法院,到最後判離婚,他就不會有今天的下場,我當時只有默默的承受他的指責外,還真想不出要如何安慰他。

  那次的事以後,我學會一件事,夫妻如果變成怨偶,那就不要幫人道德勸說了,依他們的意見處理。(周 銘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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