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新檢討警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建請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
 
 

  引言:退警總會對警消、海巡、移民等退休金的權益爭取,始終努力不懈。
  這條路走了四年餘,得知另定新法是曠日費時,很難達成,只有修改現有法律條文才較可行,但若僅是法律面著手,而無行政面由有權責義務的內政部提出修改版本送行政院,再由行政院交由立法院審議,也是很難成功。有鑑於此,日前總會函文內政部,擬晉謁部長具申,提出年金改革的具體作為和意見,副本則函送總統府、行政院、考試院、內政部警政署、全國各警察機關、各縣市退警協會、南台灣警察正義聯盟、全國警消行動組、花蓮團結聯盟等機關團體,函文內容如下:
  一、軍人保護國家安全,警察維護社會安定,一攘外,一安內,均為護衛台灣、安定台灣、健全台灣發展的定海神針,此誠為不爭事實。然本次年金改革,軍人職業特殊性已被重視,警察、消防等職業特殊性卻被忽略,且現行年改以警政署長為例,退休署長退休年金與軍方士官長等同,其他人員際遇可想而知,因此,咸認警消未受到尊重及公平對待。這種結果對具有危險及辛勞等特殊性質之警消人員而言,實感不公,故誠望部長能體察警察、消防、海巡、移民(含在職)等對年改之心聲。
  二、總會承警消、海巡、移民之所託,多次面見考試院長、銓敘部長及立法院民進黨黨部總召柯建銘等,當面懇談、陳情,表達退休警消對年改的心聲及建議,請針對警消、海巡、移民重新檢討所得替代率等,且於一○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向總統府陳情,層轉至內政部研議辦理。今總會退警南台灣正義聯盟陳恆龍君等人續於一○九年九月六日向總統車隊陳情,希望能比照退伍軍人,另修訂退休所得替代率等情,業經考試院銓敘部一○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函復「…修改警察條例係內政部主管…應由內政部循程序由行政院函請考試院同意會銜送至立法院審議…」在案。
  三、蔡總統於一○五年五月二十日就職時曾召示:「民進黨政府是一個會傾聽民意的政府。」今有立法院葉委員毓蘭、陳委員瀅等人在國會為退休警消提案,希能提高退休警消的所得替代率。對此,本總會與各縣市退警協會理事長及各警消團體負責人均一致認同,視部長為退休警察消防人員之大家長,此時若能順勢而為,主動提出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(不涉及公務人員,牽連小,難度低),則能事半功倍,完成社會大眾認知並接受的警消危勞,重新檢討退休金所得替代率。
  四、本總會與各縣市退警協會理事長、南台灣警察正義聯盟、全國警消行動組、花蓮團結聯盟等發起人,有感重新檢討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之曙光,渴望晉謁部長,共商良策,以竟事功。
  以上是退警總會的作為跟努力,希大家支持跟鼓勵總會。農曆新年快到了,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,謹祝大家身體平安健康,新年快樂!

 
 
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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