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司法工作是我的興趣—訪談警政署胡志崇副署長
 
 

  小編:胡副署長,很榮幸可以訪談您,請分享一下從警生涯最難忘的一件事?

  胡副署長:我從三十八年開始從警 一直到八十五年二月份警政署副署長退休,總共經過十幾個職務,在刑事局做過司法科長,警政署主任秘書,警務處的副處長等等。四十七年在警界服務的資歷,有一半的時間擔任警察司法工作,司法工作雖然很呆板,但是卻是我的興趣。

  我就任刑事局司法課長之後,就發表了六十多篇有關警察的論文,警光雜誌等都有刊登過。民國七十年我參加行政院研考會舉辦的競賽,因為當時研考會希望各單位參加對政府的施政改革,於是舉辦這個競賽。我提出的是「如何改正司法警察業務」,寫了三萬字左右,最後研考會評選是最優秀的。當時的行政院長是孫運璿,在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孫院長頒發獎狀獎金給我。當時的頒獎也有電視台轉播,真的感覺很榮耀!之後在剩餘從警時間,給中央日報、自由時報都發表刊出專題介紹我寫的關於警察執法的文章。

  卸任後我在警官學校任教二十年,值得紀念特別高興的事是,當警察大學改制時,刑事訴訟法的課程居然是我負責。原本這樣的課程都是法官負責,居然可以讓我負責。讓我高興的還有另外一件事:八十年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有一部分案件要送到法院裁定,司法官居然邀請我去講這個法,警察給司法官們上課是前所未見的,真的讓我感覺很高興。

  七十七年我在警政署司法科長任內,警察大學辦理法規講習班,請我去上課,每一期有八個小時,五十分鐘一堂中間休息十分鐘,我在課堂中背起這些法條,像是警界實用條例,每個條文我都背得清清楚楚,其實去講課就是希望幫助警察人員在執法之前一定要熟悉法條。

  小編:胡副署長今年已經九十歲的高壽,聽到您分享當年為社稷的貢獻,尤其是這些法令法條的教導,真的很令人感動!在這想請您勉勵一下後進:

  胡副署長:我希望警察人員對法令要多研究,因為我們在執法之前一定要熟悉法條,這樣執法的正當性就不至於有爭議。另外,警察工作很辛苦,我覺得不比軍人或是調查人員輕鬆,但是我們警察的待遇或是津貼一直比較少,我在這很希望可以呼籲一下政府,重視我們的待遇,讓警察的辛苦可以獲得實質的獎勵。

  我想鼓勵大家目前我們有一位葉毓蘭立法委員,但是如果我們可以有兩位以上不分區的立委,這樣彼此呼應為警察爭取權益比較容易。在區域型立委的部分,希望鼓勵優秀的警察人員爭取從政。退休警察人員總會的經費補助每年都減少,如果有立法委員可以幫忙一下,補助參加退警總會的會員,這樣退休警察萬一有任何事故,生病或是住院等,退警總會可以補助他們,感謝他們這輩子為國家社會的貢獻。(孫明儀小編)

 
 
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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