慨談考試
 
 


  我任職警察工作四十三年,屆齡退休也已經有二十七年,因為職務而參加的考試可謂不知其數。
  民國四十一年,保送中央警校警官班受訓,局長徐鴻憲規定要先通過考試,入學前自然又要經過學校的入學考試。
  在校期間,什麼月考、期中考、畢業考,在所難免;因為必須經過考試及格,才能正式任用為公務員,所以又參加了特種考試乙級行政警察人員考試,和全國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警察行政人員考試。
  官校畢業,特考、高考及格後,在台中縣警察局服務時,巡官出缺,局長王國棟為求公平,又以考試取才,倖獲錄用。
  民國七十三年,我已年逾半百,在署長何恩廷任內,又經考試調任警政署秘書,至八十一年自專門委員屆齡退休。
  漫談考試經歷,原不足為奇,因我警察同仁,人人有此寶貴經驗;反觀當前黑機關接二連三,酬庸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坐領高薪,置國家憲政制度與公務人員官制官規於不顧,怎不令人感慨萬千?!〈張屏〉

 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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