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的意義何在?
 
 

  這是一個亙古難解而且莫衷一是的命題。
  生命不滿百年,直到年近六十左右,方才豁然開朗,宛如走進了陶淵明筆下的桃花源。但這遲來的開竅並非是我個人的特例,而是大多數民眾的通案。
  先總統蔣公曾云: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的生活,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。
  這兩句話其實是出自其文膽陳布雷先生。
  第一句話似嫌空泛浮誇而第二句話則流於偏狹平庸。為何對於偉人的雋語會有如此不尊重的評價呢?關於增進人類全體生活,真是談何容易,一個人的智慧才能畢竟有限,就是窮盡其畢生精力恐怕也很難改善全體人類的生活,能夠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要禍留子孫就已經相當不錯了。至於說人生的意義在於傳宗接代不使絕後,那更是平凡之至,君不見鮭魚冒險上游只為繁衍子孫,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在這一點上面又有何高明之處?
  美國一項生命科學研究顯示,一般人能夠相當程度的瞭解生命意義大約是六十歲,跟我的懵懂初醒豁然頓悟完全相同。根據發表在美國臨床精神病學期刊指出,對於一千名從廿一歲到一百多歲住在聖地亞哥成年人的研究中,發現了一條U型曲線,這條曲線顯示大約六十歲的人是最能體會人生意義的一群。至於為何三十至五十歲的人們較難以瞭解人生的意義呢?作者認為在那階段人們正忙於成家創業,所以無暇顧及人生的探索。他表示一般人總認為研究生命意義只是一種對於人生哲學的探討,殊不知事實絕對不僅如此,它攸關著一個人的健康幸福及壽命長短。明瞭生命的意義對於個人有三項助益:
  一是隨著生活的演進,漸漸理解自己、周遭及以世界是怎麼回事。
  二是理解自己生存的價值及對社會所能做出的貢獻。
  三理解人生有重大的夢想,值得我們大力追求。
  但如何創造更有意義的人生呢?作者認為我們要利用自己的所長,再找出實踐的方法,來充實自己的生活,此外也要多跟真誠善良的人們交往,而少跟沒有理性的計較。(周國耀)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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