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格爾辯證法初識

 
 



  貫穿黑格爾哲學的核心概念,就是所謂的能動性。既然能動,就涉及時間的歷程及歷史發展觀。
  能動性指萬物具有發展到至善的本質,就像動植物依據基因的潛質,在客觀環境配合下,自然成長至最合理狀態。換言之,萬物如果依循本質發展,就具有合理性,此即「存在就合理」的論據;所謂發展,就黑格爾來說,就是萬物依循本質,不斷將與自我發生衝突的矛盾,予以消弭與整合的持續發展過程。
  就抽象概念來說,就是正反合的演進規則;但黑格爾認為這是事物本質的自身運動,並非一種方法。
  例如,非我是自我的否定,但即使自我成為他者,人的精神依舊在他者之內保持自身的完整性,否則,將無從進行整合。
  基於萬物是在互動平衡中不斷發展,並無固定的認知對象。黑格爾否定康德物自體概念,認為即使是一塊石頭,還都在持續變動發展中。他也認為康德以主體認識形式或結構而認識客體,停留在靜態認識,並不完整。畢竟,不管你或我,今日都異於昨日。過去認為的那個他,經過不斷的互動整合,應該異於眼前的這個他。這種動態無常論,初步來看,與佛教的無常觀,並無二致。
  黑格爾認為能動性自始存在萬物中,也是萬物自我發展顯現的第一因。然而,這種觀點依舊沒有解決萬物從何而來的存在或本體問題。其次,就自然界來說,在無人為干涉的情況下,發展確實是邁向或止於至善。個人的發展或許也是;然而,集合眾人而成的社會、 國家或整個人類,是否確實能依辯證發展的關係而止於至善,恐非黑格爾所預期,或仍有待觀察。(莊忠進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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