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初探
 
 

 

  約伯記是聖經最具思辯與特色的文本,探討何以最善良的人,還會遭受最悲慘的苦難。
  約伯的三位朋友,如同絕大多數的宗教,特別是佛教,從道德與因果的角度,認為約伯的苦難,來自無意中犯下的罪惡。另位朋友則認為:約伯自恃行善有功,過於驕傲所致。這個觀點類似達摩認為梁武帝有所住心的善行,並無功德可言。
  對於約伯的苦難與抱怨,神並未直接回答,只是請他仰望蒼穹,體會宇宙的奧妙,人類的渺小。這就涉及神的萬能,除了回應善惡的因果應報外,還有更多人所無法理解的奧秘,包括苦難、命運、災變等等的遭遇。奉行律法只是成為上帝子民的必要條件而已(羅馬書3:20、加拉太書2:6)。
  約伯的問題,其實涉及神的本質及與人的關係。就聖經來說,上帝是至真至善至美的造物主。上帝與人係處於上下的誡命與立約關係。只有理解上帝的萬能,謙卑自持,完全信靠與接受,因信稱義,才能成為祂的子民,上天堂得永久的喜樂。
  聖經上廣義的罪(sin)意味著人背離上帝,不遵守聖經的誡命,包括觸犯摩西五經(狹義的罪-crime)、懷疑上帝的萬能、抱怨上帝的考驗、拒絕上帝的安排、驕傲自大,甚至妄想僭越,自稱為神。上帝造人也造萬物,包括魔鬼及象徵誘惑的蛇。人之有原罪,在於始祖背離上帝的告誡,接受魔鬼的誘惑,自負自大所致。
  真正的信靠,要如耶穌一樣,不但嚴厲拒絕魔鬼的誘惑,甚至遵守上帝旨意,捨命為人類贖罪。虔誠的信徒,對於疾病、苦難甚至死亡,會認為是上帝的試煉、安排,甚至是恩寵而無條件地接受;唯有這樣,才能上天堂離苦得樂、才能坦然面對天災、地變、悲苦、惡疾等橫逆。相較於因果業障說,這無疑是相對簡單而正向的觀點。
  哲學家呂格爾認為,將約伯苦難歸咎於善惡因果。反面來說,即認為只要實踐律法,就能成為上帝的子民,無疑把上帝的奧秘,化約為有限的律法;把上帝的萬能,局限為人的意識,這是過於自傲而危險的想法。保羅認為這是法利賽人律法主義的偏見。事實證明,獨裁者的暴政與殺戮,往往來自對神的僭越。呂格爾因此認為:人的根本作為,在於承認自己的有限性,遵守上帝誡命並祈求祂的赦免與救贖。就基督徒而言,信望愛先於律法。信靠上帝自然會踐行律法;反之則未必。(莊忠進)

 

 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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