亂世多悲劇、醉心揚國劇
 
 


-訪談劉星虎主任

  小編:先分享一件難忘的事情。
  主任:我是山東省流亡學生,民國三十八年從大陸到澎湖,這是我人生最大的轉折。由山東的校長領導到台灣來,當時跟澎湖交涉,答應政府的條件:「沒有高中畢業的要一邊受軍訓一邊讀書,高中畢業後受軍官訓練。」可以讓我們繼續學業,校長就答應了。到了澎湖卻變卦了,男生強迫編兵,女生就派到康樂隊或是護理隊。當時有一位男同學不答應,居然當場被刺死。校長很生氣說,不答應就不能接受。
  可惡的是,政府編說校長和一些學生們是匪諜,經過調查,從山東到上海,到杭州的途中,學生有暴動,因此被加上一個罪名,兩個校長、五個學生就被押到台北,在螢橋國中附近槍斃了事。
  這是我一生最難忘的事,非常非常地難過。
  小編:伯伯,真希望有更多的年輕人知道,台灣不應該被族群給分裂,當年是亂世,在那時代,任何背景的人都是受害者!
  主任:我是一個逃兵,到澎湖我才不到十七歲,民國四十年考軍校,初試及格後一個連派兩個人參加陸軍官校考試,我一隻眼睛視力不好,到了鳳山視力不及格,不能參加筆試。當時我爸爸在台北,我寫信告訴他,不能考試心裡很急,去台北找爸爸。結果爸爸坐車到鳳山找我,一個南下一個北上剛好錯過,到臺北就真的變成一個逃兵。當初政府規定,沒有身分證的人只要有兩個戶長擔保,就可以聲請身分證,結果是個「騙局」,政府照身分證的資料來抓人,拷問怎麼來到台灣的,當然大部分的都是逃兵。
  我跟爸爸說我還要回去,爸爸說你當兵還不夠嗎?留下來跟我一起慢慢想辦法。後來我躲躲藏藏一邊想讀書,這在現在是偽造文書,但是當時為了逃避逃兵的刑責,爸爸找了一個高中學校的畢業證書,刻了學校與校長的印,換上我的名字與年齡;民國四十年就拿著這個「證書」去考警察學校。
  基層做了三年警員,就去考了警官學校〈第23期〉。從巡官,組長,到最後是戶政所主任兼副分局長的職位退休。
  還有,我完全無法對我的母親盡孝。(此時訪談中斷,伯伯想到了母親,悲從中來,開始啜泣)。
  在山東,我們是富有家庭,到了文革時期都被清算鬥爭,家當全被充公,母親被逼離開,竟極辛苦地死去。我非常難過,無法回去盡最後孝道。
  還好,我今年八十八歲,生活很安定,孩子們也都成家立業、當老師做生意等等,其中一個是國劇演員,後來轉到綠光劇場,還到了法國發揚國劇,現在被文化大學延攬,目前是助理教授教學國劇。
  小編:請您給警察後輩一些勉勵。
  主任:我從小經歷(抗戰時期到國共內戰)非常坎坷,人生最後從警官學校畢業,到副分局長屆退。我認為當警察就是犧牲奉獻,做一個警察最重要的是要為民服務,三件事:一生要清廉,要勤勞,要為民服務。
  我還想鼓勵後輩:人生要有信仰。像我是個天主教徒,天主教的中心思想是愛人助人,對我影響很大。不管是信仰哪個宗教,有信仰人生就會有個正確的軌道,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困難,就能讓在這個正軌上前進。
  人的一生,也一定要對社會有奉獻,除了警察專業以外,奉獻也可以在不同的事物上,例如:我喜歡京劇,退休後在新竹就成立了新竹市國劇研究學會,當過該學會理事長。退休前期我會拉胡琴唱戲,參與新竹每年的戲劇演出,剛退休時也為國劇樂團裡寫文章,發揚傳統文化。
  小編:伯伯一生的經歷盡是那麼地龐大與挑戰,我敬佩伯伯在這樣坎坷的生活裡毫不休止地付出,奉獻與回饋社會,希望年輕一輩能夠傳承這樣的精神!(小編:孫明儀)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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