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人生第二春
 
 

 

  警察人員退休後,想做或做什麼事?若有規劃,就是人生的第二春。
  我於民國九十二年「五五專案」退休,時年五十六歲,名間鄉有父親遺留下來的五分農地,以種植水稻為主,從種植到收割,共一二五天。
  從整地敉平、種植、灌溉、除草、施肥、曬田、病蟲害防治、收割、運輸、總契作成本,以一分地一千平方公尺計算,平均約需新台幣壹萬貳仟元,若再加租金二千元,則為壹萬四千元。採收後,由糧商收購,每分地一千五百台斤,每台斤穀價一二•五元,計一八、七五○元,淨值獲利四、七五○元。若以一般稻穀計算,一、六○○台斤,每台斤一○•五元,計算一六、八○○元,獲利二、八○○元,應有可為。
  我現在擔任名間鄉稻米產銷班第一班班長,種植面積約二公頃(二萬平方公尺)。以種植優質良質米為先決條件,於稻穀收割前十四天,採樣檢測無農藥殘留合格後,方可採收(一次完成),食安安全規定作業軌範作業。
  值此政府背信毀約、不公平無正義的前提下,凡我退休警消同仁,見血見骨的此刻,第二春的生涯計劃,刻不容緩。除了致力復審外,個人的心思,要吃安全、健康、優質良質米,祇有自己種啦。在退休後,從事農作生產工作,與相關機構或單位密切合作,並獲表彰,深感榮幸。退休的同事們,希望你們多方合作,抱有榮譽的人生第二春!(大自然)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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