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會理監事會議召開
 
 

 

耿總會長籲多拉會員
加強聯誼與促進團結

  總會第十屆第一次理、監事聯席會議於二月一日〈星期四〉下午,在總會大會議室舉行,由總會長耿繼文主持,會前與會人員先到設在中山南路的八百壯士慰問。開會時除會議外,發給常務理事證明書、安排由福利組長黃國珍報告專題「填送復審書應行注意事項」,黃組長說:「有年金相關問題,可在會後及年金問題確立後,隨時向我、總會及各市縣理事會提出及時解答。」
  常務理、監事證明書由新北市退協理事長林國春、監察主任程國琳兩人代表接受,並與耿總會長、吳秘書長合影為念。
  決議事項:〈一〉花蓮協會提供鄉鎮長選舉時,希望總會能派人與市縣理事長〈或專人〉一同去為好的參選人加油打氣;耿總會長說:「有空,我必去。」他並希望市縣協會發揮熱心與功能。
  〈二〉南瀛協會提出幹部穿制服問題,一致認為「只要沒困難,希望都能有制服」,參加社會各種團康或抗爭,都能穿退警制服。
  〈三〉有關協會員工的急難救助問題,因經費歷來都由警友會補助,近兩年不再提助;總會會再研究。
  〈四〉理事及常務理事的補正問題,應照「候補人員」順序中補足,常務理事於下次本會議中再發給證明書。常務理事洪勝?、吳思陸及呂馨寧辭去,由候補理事孟昭熙、胡志崇、王文忠三位遞補外,秘書組劉組長辭去,由候補監事秦元昌遞補。
  〈五〉請各理事長多關心市縣警局人事室,了解退休人員的立即加入,請各理事長、各地會員同仁應多關照新會員的入選,使協會會員逐日增加。
  〈六〉各協會有二年〈或以上〉未繳年會者,不必立刻解除會員之權,可先停權再設法招回,成為正式會員。
  〈七〉為加強聯誼、及時關懷會友,全省分北、中、南及東四區,派四個副總會長擔任。
  〈八〉總會新進會員漸多,請各協會制作代表自己的旗幟,希望未來的聚會旗海飄揚〈國旗亦可〉,人數擴大,展現力量。
  〈九〉警察的危勞工作最多,最被議論,最受困擾,廿四小時工作不停,傷亡最多,各協會應拜請轄內之立委,將警察分割於一般公教人員之外,使軍警聯合為一家。〈劉〉



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社址: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  電話:02-2369-0930
All Rights Reserved.◎ Powered by V.O.P. 建議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 IE 5.5 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