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務理事王化榛指出年金改革不允當原因
 
 

 

 
  本(第九屆第四)次會員代表大會上,總會常務理事王化榛先生發言指出,軍公教警退休金與國民年金在法源、法理、法義都不相同,「改革國民年金」卻先「改革」現行軍公教警退休金支領辦法,名實不符。王化公的這番話引起熱議,啥是國民年金?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的網站之解釋如下:
  「國民年金」是我國於九十七年十月一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,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廿五歲、未滿六十五歲,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沒有參加勞保、農保、公教保、軍保的國民。此項年金提供「老年年金、身心障礙年金、遺屬年金」三大年金給付保障,及「生育給付、喪葬給付」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。被保險人按時繳納保險費,在生育、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六十五歲時,即可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,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。
  據統計,我國約有三○○多萬年滿廿五歲、未滿六十五歲的國民,無法參加任何社會保險,他們中許多是經濟弱勢的家庭主婦或無工作者,國民年金即是針對此一事實而設計的保險制度。
  王化公一針見血道出軍公教警退休金與國民年金的差異,同時指出了政府國民年金改革之所以飽受撻伐、抗爭怒潮連連的癥結所在。〈編採〉


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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