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盧毓鈞老弟
 
 

 

  某段時間約有十年光景,我一直在中南部縣市服務,因此對北部的警察同仁,除舊識外,多不熟識,更談不上交情,盧督察毓鈞就是其中之一。
  對全體督察同仁而言,我是一張白紙,不含一點顏色。就那時已有資料看,盧督察是從基層幹起,在服務派出所期間,對轄區國民黨籍黨國大老及民意代表,服務熱忱,不論大小事,只要找他,大概都可以解決,因此這批老先生對他頗有好感,倍加讚賞。
  由於工作的努力,成績優良,故逐步調升至荐任一級督察,至此人事遇上瓶頸,因此本(台北市警)局每發表一次分局長調動,他即氣憤不平,樓上樓下都有他的聲音,這是人性,無可厚非。而我是該單位主管,認為有約談必要。
  在懇談時,首先我問他:「就你所知,近十年來,本局有沒有督察發表為分局長的先例?」他思考再三,答以「好像沒有」。
  「對啦!就是沒有,何以故呢?因為局長的思考和你的想法有落差,局長的想法是:假若有二個分局長出缺,他優先考慮的是給警政署留一個,讓署長在全省副局長當中選一位調來台北。另一個,局長的思考是從本局各科室主管中選一位來發表,如督察有幸,也只能遞補出缺的科室主管位置,所以督察想在台北直升局長,機會不多。」
我再問他另一個問題:「警政署的督察和本局的督察,那一個比較大?」他很快的回答「一樣大」。
  不錯,是一樣大,但在觀感上,大家都認為警政署的督察「似乎」要大一點,不管如何,「就我所知,目前警政署的督察正在排隊等候縣市警局副局長出缺,方賢樵督察是我的同班同學,剛已發表為高雄縣警察局副局長,全家都非常高興,因為副局長可優先調台北市分局長,也可以直升局長,我就是從花蓮副局長直升澎湖縣警察局長的。」
  話談至此,希望他回去和嫂夫人及岳父大人商量一下,如果認為我的話有道理,我願盡力促成,假若認為不妥,也無所謂,作個參考也好。
  一週後盧督察回報,願接受我的意見,并謝謝我的指點,為實現諾言,我必須走訪署人事室,及本局人事室同仁,請大家幫忙注意外縣市副局長動態,如有人願意來北部服務,請速告知。
  大約過了三個禮拜,本局人事室告以「台南縣警察局蔡副局長願來台北市服務」,經轉告盧督察同意後,我即簽辦,前後經過十一天,即完成簽調手續,盧督察當即前往台南縣警察局報到。大約經過十一個月,盧老弟即調任台北市雙園分局長,再經乙年,又調中山分局長,又十個月調為屏東縣警察局長。而我,仍是督察長,卻為盧老弟高興,同時也可以證明,我最初對他的建議是正確的。
  如今盧老弟已作古,藉此表達追念之意。

(孟昭熙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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