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除夕夜的四歲男童
 
 

  從警數十年,一直都在基層服務。民國六十二年,我服務於花蓮市中華派出所。除夕那天接獲線報,有名通緝犯匿居在轄內德安社區。
  這時,正是冬防︵春安︶工作的緊鑼密鼓時段,查捕通緝犯是重要的項目,即與同事老劉帶上手銬等裝備,騎著腳踏車前往緝捕。
  沿途,家家戶戶都在圍爐吃年夜飯,是一個祥和的除夕夜,對這名通緝犯則非祥兆。經順利將他正在與太太、小孩興高采烈之時逮捕了。帶回派出所,再次確認無誤,總算了了一件冬防大事。
  正想掛掉戶政課的確認電話時,竟又傳來說,通緝犯的太太也在通緝中。又與老劉急匆匆的出發。
  到了她家巷口,在昏黃的路燈下,看到那位年輕的媽媽牽著腳踏車,後座載著小女兒,約莫四歲的小男孩則徒步緊跟在後頭,那場景,那除夕夜急圖避禍的鏡頭,只能用﹁淒涼﹂﹁令人鼻酸﹂等字眼來形容。因此我與老劉遲遲不前,心想,要是我們晚來個一、二分鐘,也許可讓她們過個有如﹁驚弓之鳥﹂的新年吧。然而,職責在身,我們仍將她們母子帶回派出所。
  一眨眼,四十多個年頭過去了,我已退休。在一次聚會中,友人的一位好友是個成功的商人,他知道在座的大多是警界人士。他說:﹁小時候,我的父母都是票據通緝犯,到處東躲西藏,有一次在花蓮的除夕夜,還是在分局的拘留所過的呢,雖是坐﹃牢﹄過年,但也幸虧那年的除夕夜,讓我父親心靈沉澱,之後東山再起,事業一帆風順。我能有今天,無怨無悔,還要感謝當年那位警察先生。﹂
  我倒吸了一口氣,走出戶外,遙望後山花蓮的夜空。上蒼竟然安排我與當年才四歲的小男孩再次相遇;而那次令人心碎的逮捕,卻有著今天如此完美的結局。

(張巽檉)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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