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與我
 
 

  
  警校畢業,我被派到台北市,三年後不顧師長、親友的勸阻,毅然擺脫西門町的誘惑,揮別淡水河的落日餘暉,請調到花蓮︱一個偏遠、我完全陌生的地方。
  報到時,孫賢孚局長特別召見,他溫文爾雅,只問我一句話:「為什麼要來花蓮?」
  「我喜愛花蓮的好山好水。」我誠實回答。
  隔天,我被派到擁有許多高山、大河的︱新城分局。當年新城是一個沒有紅綠燈,只有一條街道,從花蓮市到太魯閣的必經小村。環境清幽,民風純樸。
  黃昏時,我常到太平洋濱觀賞落日,遠眺湛藍的海洋,追逐白色的浪花,尋找紫貝殼,細數海鷗、歸帆。
  休假時騎車到太魯閣、長春祠,沉醉於阿美族姑娘高亢清新的天籟。驚嘆橫貫公路的懸崖峭壁,飛瀑流泉。造訪慈母橋的烏鴉,聆聽九曲洞的燕子訴說古老的傳奇。
  夜間到天祥,萬籟俱寂。一座橫跨兩岸斷崖的小吊橋在風中輕輕地搖曳,橋下大沙溪緩緩地流著。「祥德寺」隱匿在不遠處的夜幕中。「文天祥」的巨大的雕像,在黑暗的廣場上孤獨的挺立,遙望著北方的故國,滿臉無奈和滄桑。他是否知道故國早亡?時代的巨輪已輾過「宋元明清」?
  回首來時路,我廿二歲到花蓮,廿三歲柔道升段,廿四歲娶了花蓮女子為妻(二子一女均在花蓮出生)。廿五歲調熱愛的刑警……。一切似乎都很順心。我本想要在花蓮退休終老,但拗不過年邁雙親的催促及故鄉泥土的呼喚;卅歲我帶著百般不捨及滿載的離愁,回到了高雄。
  離開花蓮已卅八載,對於在花蓮的日子,我不但沒有淡忘,反而歷久彌新,無限眷念。我一直把它當做我的第二故鄉。

(陳順顧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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