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次不同的維安任務
 
 

 

  常言:我人不必妄自菲薄。早年我服務基層,有二次機會克盡為領袖維安服行勤務,和負責一鎮軍民擁戴領袖遊行活動的指揮遊行,負責治安秩序,已過一甲子光陰,現仍難忘懷。
  三十八年春夏之交, 蔣公引退駐蹕高港林局長位踞進出港咽喉的官邸,蔣公休憩月餘,我恰在因港警成立的哨船頭派出所(距官邸不及百公尺)擔任主管(所長),市局、港警所均未加派特勤警力,安全責任僅由個位數的侍衛官負責。當時謝所長只面示,配合執行附近淨空閒雜人士、疏導通往西子灣狹窄道路之停車。
  當時有三位侍衛官住在官邸下方的我宿舍(原司機宿舍)隔壁房間,成為邂逅之交,我們的責任使命是相同的,不容任何錯失產生。宿舍在官邸石階下,因此蔣公伉儷早晚在步道上散步,愉悅微笑,神情安閑,我與家屬可以從窗口親睹一代偉人,何其有幸。
  三十九年初,我調任中縣清水鎮派出所主管, 蔣公復行視事,三月一日就職,全鎮擁戴慶祝,當晚舉行盛大軍民提燈遊行,推我擔任秩序維護指揮官,分局長與蔡鎮長感情用事,竟未派員參加。我曾以鎮內駐軍多,為防意外發生,建議另派警官接替,並增派支援警力,均未被接受,我只好一肩挑責,所幸有義警及全係浙小同鄉的憲兵排弟兄協助,治安任務終得圓滿完成。(郎士進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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