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字很少被引用到完全正面的形容,連把它加上一個品字,仍是令人深惡痛絕。當然毒品種類很多,不過有時還是單指吸食毒品。不久前發生名星吸毒令人惋惜的事情,連他的家人、代言商品等,都受到連累。其實所謂毒品,所有的罪惡,並非完全在於毒品本身,乃是出於人為。
  毒品在醫藥上有它的功能,尤其需要麻醉的患者,更是不可缺少,甚至連引起中英大戰的鴉片,譬如家有養病老人,吸食鴉片麻醉止痛,在開銷上並不影響治安或公益,需不需要抓去坐牢?值得推敲?準此,政府設有麻醉藥品管理機構,法院也有「合法使用」放寬規定;尤有進者,當前很多需要「提神」行業如體育、演藝等,依舊限量沿用,技巧地逃過檢驗。
  可怕的是,太多的人是在醫師或「前輩」所指引的「穩妥」邊緣上滑向絕路,聰明人總自認「我不玩上癮的啦!」根據毒犯自供:「一、大約三次就會有癮。二、出獄後第一個意願就是好好的去過過癮。」
  反派老名星洪波,好像是在萬華天橋上跳下撞火車自殺的,他曾問過好朋友:「你有沒有吸過?如果沒有,告訴你你是白活了。」可見毒品的可怕,因為很多聰明人都是死不認錯。

(翟世浚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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