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央警官學校求學記
 
 


中央警官學校之由來
  李士珍先生,字夢周,黃埔軍校一期畢業,於民國廿五年奉命擔任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校長,同年九月與浙江省警察學校合併,改稱中央警官學校。
學校教育
  一、政治教育:該科由教育長夢公親自主持,其內容則以校訓「誠」為主旨,要大家存誠去偽,擇善固執,其最終目的,就是叫大家誠實,警官身為領導人,必須永遠值得信任,一旦被人發現說謊,人格隨即破產,如學生考試作弊,立即處分,不是開革,就是降級,絕不寬貸,本期同學入校之初為四五○人,畢業時只剩四○○人,淘汰率幾達十分之一,由此可以證明學校對誠實要求之嚴格。
  二、軍事教育:大概分二個層次,一是術科教育,一是學科教育,前者多為操場動作,以班教練至連教練為主,每週亦有一至二次野外作戰訓練,藉以認識地形地物,以備戰時之用,至於學科教育,則由軍事教官予以講解步兵操典之概要及射擊規範之要件,最後是軍中勤務令,總之教育之目的,在培養、訓練全能的警官,來維護社會治安,造福全民。
  三、學科教育:警察是代表國家執行法令的人員,故學科以法律為主,例如憲法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、以及民法概要等,關於警察課程,應以實務為主,然教官多偏重理論,而違警罰法,則為必修之課程。其次則為刑事科學:如照像、指紋、驗槍、毛髮分析、血型鑑定,以及刑案現場勘驗等。總之,教材繁多,課業沉重,總計有數十種之多,其教學方法,完全是填鴨的方式進行,訓練通材尚可,若想個個專精則絕不可能。
(孟昭熙)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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