慨談「打耙走火」
 
 

  拜讀警聲月刊三○六期李玉臣先生「擦槍走火」大作,引起我於民國三十七年,在青島流亡學生投考青年軍渡海來台後的一段往事。
  部隊來台後改編為孫立人將軍所屬的台灣新軍,又稱鐵軍,在屏東「大武町」簡陋的營區,接受嚴格的軍事訓練,每天在大太陽下出操,穿紅短褲,打赤膊,打野外,半夜還要緊急集合,全副武裝急行軍,每人背部曬得起水泡,胯下「繡球風」又癢又痛,每日三餐菜飯都擺放在操場泥土地上,半蹲著打衝鋒式的用餐,動作一慢只能吃一碗飯,經常吃不飽,苦不堪言。
  連長董利民,身高一八○公分,皮膚油黑,大家叫他「黑人牙膏」。星期天全連步槍打靶,每人三發子彈。有一士兵在未發出射擊口令前,即「砰砰」開了二槍,幸好無人傷亡,連長憤怒詰問,答稱:「打靶走火」,連長狠狠兩記耳光打下去,命令關「警閉」二週懲罰。
  民國四十三年在台北廣州街警官學校受訓時,全隊一一○人,隊長廖力志先生,與同學同甘共苦,是一位負責盡職的好長官,在畢業前,實施實彈射擊打靶訓練,隊長以左輪手槍作示範講解射擊要領。
  有一同學可能是開玩笑,用手比劃射擊狀,對準另一同學頭部說:「等一下手槍拿到『砰砰』兩槍,把你斃了!」此時隊長不發一語,把這位同學叫到辦公室,不久發布命令:「××同學,因嚴重違反靶場紀律,著即勒令退學。」
  我們全隊離畢業尚有月餘,該同學未遵守授課業師張周天先生「謹言慎行」教誨,半途被勒令退學,前功盡棄,淚流滿面,傷心痛苦的離開了他嚮往已久的警察工作,令人惋惜。

(于景濤)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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