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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底接獲退休前的公司電話通知,因辦公室內有人被驗出罹患結核病,依照「傳染病防治法」規定,對於曾與傳染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,應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相關追蹤檢查。今天早上收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檢查通知單,雖然自覺無任何症狀,但為避免成為另一傳播者,立即備好證件及文書,騎YouBike前往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檢查。
由於院區附近沒有YouBike停靠站,就繞到羅斯福路停妥車輛,走回醫院掛號時已經十一時三分,櫃台告知上午診已截止掛號,如要看診只能去診間請示加掛。
為免烈日下還要再跑一趟,只好到診間請護理師代為請示醫生,順口抱怨為何只能在十一點前掛號,護理師解釋因為醫生要在內湖、汀州兩院區門診,所以有這項權宜規定。
護理師問我在三軍總醫院是否有病歷,等待約莫十分鐘,喊我姓名並給胸部X光檢查單,告知檢查完後,再回到診間插入健保卡報到。
我依指示完成後,因中午門診患者大都看診完畢,護理師立即喚我入?,醫生觀看我的X光片並詳細說明檢查結果及衛教,之後護理師將健保卡交還給我,並告知身分免掛號費批價,可以直接離開了。
在短短四十分鐘內從掛號被拒絕到檢查完畢及聽取醫生說明,程序的便捷及毋需繳任何費用,在回家的路上,回想整個過程,讓我感受到退休警察有被重視的感覺。
根據行政院核定的「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」,警察前往國防部所屬醫療機構(如三軍總醫院)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(如臺北榮民總醫院等各區榮總)就醫時,享有完善的醫療優惠與補助。
醫院系統通常連線「警察人員醫療照護電子補助名冊」,只要證件齊全且名冊查驗在有效期間內,臨櫃結帳時會自動扣抵掛號費與部分負擔費用。若為自費衛材、非健保給付藥物或指定病房差額等非健保項目,需依院方規定自費負擔。
警察同仁應利用這項方案,照顧好長年為社會治安付出而疲憊的身體。同時感謝退警總會在忠孝西路天橋上掛了第六次布條後,為現職及退休的警消爭取應有的權益與照顧。(林宜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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