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一○七年蔡英文政府開始實施年金改革起,使得軍公教退休者生活大受影響,其後歷經退警大夥數十次的陳抗活動,甚至於提起行政訴訟官司也都無結果。
  
  接著賴清德政府執政,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停止砍年金,結果行政院不但不依法去執行國會通過的法案,可惡的是還提出釋憲招術,企圖拖延停扣月退俸,已構成違法怠惰之嫌,令軍公教人員對政府一再失信咸感非常不滿!
  
舉個實際案例說明:
  
  我在民國七十一年從保二總隊調到台灣省保安警察總隊,派駐省屬公營行庫,包括台銀、土銀、合庫、三商銀和中小企銀,因自從李師科史無前例地首創持槍搶劫土地銀行古亭分行之後,可以說常有搶銀行案件發生,有鑒於此改派警察駐守公營行庫,本人派駐華南銀行,因有警察丙等特考資格,比照行員普考助理員資格職等?薪;當時行員比警察薪水多五○○○以上,領了比照行員一兩年薪水。
  
  後來政策更改,說我們的身分是警察,就得領警察的薪水才對!那多領的部分必須按月扣除或繳回。天哪,那有這種道理的?好像送人家或給人家吃的東西,強迫要人家返還吐回。
  
  後來,我們聯絡幾位被扣的同事到台北台銀省主席辦公室陳情,一段時間之後就沒有再扣了。
  
  總而言之,當年有這個完善退休制度,可以安享晚年退休生活,使家庭生活無後顧之憂,所以我們才選擇走這條路做為終身職業;因此政府必須堅守當年的制度約定才對。(邱坤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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