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次我與台北市警察局前局長陳學廉雜聊,問起傳聞在南投縣當警察局長時,有項重要的計劃自己在深夜提筆完成的,真的這樣嗎?
他不假思索地回答:「這種事我經常幹!」因為看到送上來的執行計劃根本不行,只好自己來;包括他在台北市警察局長時,保安科送上來的計劃也是自己親筆改寫後才呈報上級。
他問過科長,科長直球對決說:「我就是不會寫計劃。」
這位科長能言善道,口才很好,就是不看公文,幸好科長底下的股長很負責任,經常熬夜完成重要計劃。
王前署長進旺也附和的說,記得美國911事件發生後,上級半夜通知第二天早上七點要開國安會議。他找保安組長卻遍找不到人,也只好自己想辦法動動筆。
前警政署主任秘書于春豔先生就是幕僚作業能力很強,做得太好了,找不到替換人手,所以長官就不放人了,因為其他的主管不願意做幕僚工作,怕被綁住了外放外勤主官職務的機會。
筆者註:學廉、春豔兩位先進都已辭世,他們的強項更令人敬佩。(陳連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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