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範與自主的相斥、相生
 
 


  法律與民主素養,是一耳熟但又不容易說清楚講明白的概念。細推其意,係指對規範順從與主張自主的態度。
  何謂規範?簡單來說就是約束,但在約束的前提下,必須有保護的作用存在,也就是說有保護的對象和目的,才有約束的必要。如取締酒駕的規範,其作用在保護各用路者的安全(當然也包括酒駕者本身)。如規範保護的對象僅及於少數人,甚或僅立規範者本身而已,此等規範即非良善。秦朝嚴刑峻法被視為係用來保護秦王朝而已,即是一例。
  何謂自主?簡單來說就是不受約束,但其前提必須尊重他人的權益,否則因個人的自主致侵犯到他人的權益,即失去自主的真諦。「只要我願意,有什麼不可以」可說是自主的極致。假若人人如此,則無自主之可言,因個人的自主早已被他人的自主所侵犯與剝奪,這是不證自明的道理。
  由上所述,可見規範與自主是相斥,但又必須相容的一組概念。民眾普遍希望一個井然有序的生活環境,而不是嚴刑峻法的強制性社會(指高規範、低自主),也不是各為私利的雜亂失序的社會(指低規範、高自主)。因此如何在規範與自主之間,找到最佳的平衡點,洵非易事。
  一般而言,擁有權勢者(在人之上)傾向強調規範,而弱勢族群(在人之下)必然主張自主,但強與弱會隨時易位,難保長久,商鞅銳意變法強秦,迨其失勢亡命,竟投宿無門,強與弱瞬息遞變可見一斑。另舉一例,員警執行酒駕勤務時,為擁有權勢者,但其下班後,也可能成為被臨檢盤查是否酒駕的對象。也因此有人謔稱「在人之上,要把人當人看;在人之下,要把自己當人看」,其用意在呼籲擁有權勢者在訂立與執行規範時,要秉持公平正義,不可循私。而弱勢族群也要有公民的自覺,不可任人隨意宰割。
  規範與自主之拿捏,非僅限於軍國大事,舉凡家居鎖碎亦復如此,身為一家之主,基於保護下一代,在養育上處處立有規範。如何做好規範與自主之拿捏,建議從反思及傾聽兩者下功夫。反思在於針對自己所作所為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思辨判斷,有無違反民情。傾聽則在廣納雅言、仔細探求民隱。假若規範與自主真能拿捏得好,則井然有序社會必然可期,生活其中自能彰顯真正的人生價值。(陳東陽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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