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故解釋 - 黃泉
 
 


  《左傳•隱公元年》:「鄭莊公寤生(難產)驚姜氏(母)遂惡之,及莊公立,叔段(弟)襲鄭。姜氏啟之(內應),及克叔段于鄢,遂置姜氏於城潁,誓曰:『不及黃泉,無相見也。』既而悔之。潁考叔聞而獻曰:『若闕地及泉,隧而相見。』莊公從之,遂為母子如初。」天玄地黃,泉既在地下,遂稱黃泉,後世乃喻人死歸葬之處曰黃泉。

  引申之又稱泉下,李商隱詩:「十年泉下無人問,九日尊前有所思。」又衍稱泉路,杜甫詩:「便與先生應永訣,九重泉路盡交期。」世人悼念故舊,嘗以幽明永隔黃泉異路為辭,黃泉既喻歸死之處,祭誄之外,乃為人所諱用。

  《孟子•滕文公下》:「夫蚓,上食槁壤,下飲黃泉。」齊人匡章論陳仲子誠廉士哉。孟子以為仲子之操必蚓而後可,引蚯蚓為比,一飲一食,取於黃泉槁壤,完全無求於世。是則黃泉一詞,非必不吉之語,喻廉之義,要亦涵泳乎其中也。 〈宋毅〉










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社址: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  電話:02-2396-0930
All Rights Reserved.◎ Powered by V.O.P. 建議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 IE 5.5 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