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作之合另解
 
 

 

  昔時民間婚禮,多在自家舉辦,所貼的對聯多為:「天作之合」或「佳偶天成」等。
在長江南岸住著一位趙財旺之人,長相鬥雞眼,一臉麻子,靠著祖產,遊手好閒,所以一直找不到老婆。
  他有個表弟姜志傑,一表人才,每日手不釋卷,在其姑母行將去世時,對趙財旺說:「請你念在姑表之情,讓我兒志傑寄居在你家,請多照顧。」財旺應允。
  某日媒婆對他說:「對岸富翁鄭松年,只有一女,美若天仙,乳名巧兒,父母為她擇婚,但必須她親眼目睹,但以你的尊容,很難受中意。」財旺說:「親表弟姜志傑住在我家,他一表人材,滿腹經綸,由他去,小姐定會允婚。」
  媒婆領著姜志傑及財旺的小使「豕兒」等人去相親,巧兒果然中意姜志傑,允婚,並擇日嫁娶。
  鄭女平時常拜土地公,在結婚日早晨,穿好嫁裝即到土地公廟參拜。土地公知道趙家施詐,即請風婆婆在江上興風作浪。在喜宴開始後,江上忽然狂風大作,風愈颳愈大,經雙方商議後,決定先在鄭家舉行婚禮,由鄭松年與胡二良共同主持,送入洞房,雙方皆認為做得很完美。
  這樣過了幾天,姜志傑與新娘巧兒都苦不堪言。
  過了幾天,江上風息浪靜了,豕兒領二人先乘小船回去說;姜志傑已和新娘同床之事。迨鄭家和新娘等人下船之後,趙財旺領著同黨猛打姜志傑,鄭松年一見,即招呼眾親友把趙財旺打倒,雙方罷手。
  事情到了官府,經查明原委,主審官巡撫便問新娘:「現有兩位新郎,妳願嫁何人?」
  巧兒手指姜志傑說:「相親時是他,結婚時也是他,我已是他的人。」
  因而判決:巧兒是姜家媳婦,並訓示趙財旺:「婚姻大事,豈可詐騙。」
  風婆婆以狂風促成一件良緣,這就是天作之合吧? (葛一德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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