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的害處
 
 

  
  貪就是愛財,求得而不知足,愛貪財者必有多欲之心,禮記載:「用人之仁去其貪。」常言道:「人生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,而人生最難克服的就是貪。」唐朝吏部侍郎韓愈說:「貪多務得,細大不捐。」最後走向貪夫殉財之路。
  貪的惡果,如貪贓枉法者,終難逃牢獄之災;貪得無厭者,弄得身敗名裂;貪食者則腸胃發脹而傷身;貪盅者易患肝癌,俗話說:貪小便宜吃大虧,得不償失,雖政府機關積極宣導,苦口婆心勸說,千萬要提高警覺不可被騙,可是至今仍有許多人上當受騙。俗話說:人心不足蛇吞象,這都是因為「貪心」所致。
  現代人為了一步登天,不擇手段,使出渾身解數,不顧一切汲汲追逐名、利、權勢,其實就是「貪」在作祟。寓詩:「終日奔波為防饑,方才一飽便思衣;衣食一般皆具足,又想嬌妾美貌妻;娶得美妻生了子,恨無田地少根基;買到田園多廣闊,出入無船少馬騎;槽頭拴了騾和馬,嘆無官職被人欺;縣丞主簿還嫌小,又要朝中掛紫衣;若要世人心裡足,除非南柯一夢西。」徐志摩說:「人悄悄地來,悄悄的去,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雲彩。」意思就是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貪再多的錢,最終撒手歸西天,帶不去一片衣袖!如將贓款留給後代,將禍及子孫,清嘉慶年,大學士和珅貪的下場,就是一個活生生的最佳例證。須知貪必有失,貪必有害,自食惡果何以怨天尤人,貪婪尚且振振有詞,毫無羞恥,為世人所唾棄!所以要有不貪的決心與果斷。(徐味真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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