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很早就出現了書寫用的筆,根據一部分甲骨文研判,在夏商時期就已有雛形的筆。到春秋戰國時期,筆已經十分普及了。但筆的名稱繁多,如吳國叫「不律」,燕國叫「弗」,楚國叫「幸」,秦國叫「筆」。秦始皇統一全國後,統一稱為「筆」,沿用至今。
後唐人馬縞所編撰的「中華古今注」記載:蒙恬雖是武將,卻文采不凡。他對毛筆的筆桿、筆毛用料和做法都有改進。那時的人,通常是用分簽(即硬物)蘸墨寫字,書寫速度慢,也不方便,算是一件痛苦之事。蒙恬因而萌生改造筆的念頭。
自古武將喜歡打獵,蒙恬也不例外。有一次他打了多隻野兔,將兔子拖著走,血水彎彎曲曲留在地上。蒙恬見了,心中一動。回到營房,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插在竹管上,試著用它來寫字。但新兔毛並不吸墨,蒙恬在絹上試了幾次,沒成功。便把「兔毛筆」扔進營前的坑溝�堙C
過了幾天,蒙恬路過坑溝,看到那支「兔毛筆」的毛,卻經日曬雨淋而更為蓬鬆 。他又撿了起來,捏了捏兔毛,發覺兔毛濕淋淋的,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,便帶回營房,再蘸墨寫字,寫起字來非常流暢,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。
到現在,兔毛仍是製作毛筆的材料之一。(邑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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