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盧前署長講故事
 
 

 

  盧毓鈞的手槍槍法神準,一向自豪,他的很多好友、同事也都聽過他親口講述的「神準故事」,緣於其中有一段特別的際遇。
  在鶯歌初任警員時,為了抓流氓,一位督察員陳應彭先生把自己的德製駁殼槍「借」給他,盧毓鈞說:「有槍沒有子彈練習,槍也是沒用!很巧,那時從大陸撤退台灣的軍人中,有一位手槍營鮑營長在鶯歌駐防,為人很好,我們成了朋友,我經常拿彈殼向他要子彈,然後到山邊練槍。」
槍法精準全靠勤練
  為了證明所言不虛,盧毓鈞說:「陳督察員很熱心,學問好,文筆好,曾把這段往事寫出刊登在『中外雜誌』上,老一輩的人相信很多人都曾拜讀過。」
  另外還有一個奇遇,盧毓鈞在中、永和服務期間,軍方中和彈藥庫庫長羅志通,也住在中和,他們也是好朋友。羅庫長做人爽快,閒聊間提到軍方經常將逾期子彈銷毀,他告訴盧毓鈞:「只要你能把使用過的彈殼拿來,我就可以把子彈如數給你。」
  盧毓鈞說:「有了這個管道與方便,對我是莫大鼓勵,不僅有空就練習射擊。再說當時政府規定,可以申請自衛槍,所以我也順道買了把左輪手槍。左輪在子彈擊發後,彈殼仍會留在槍中,所以可以源源拿去換子彈來練習。別人沒有這種優勢,我的好槍法就是這樣練出來的。」
  盧毓鈞回憶說:「我越練越有興趣,越有心得與自信;正因為太過自信,有一次幾乎鬧出大事情。」
  他說:「我可以在一秒鐘內將左輪的六顆子彈裝入槍內,可以將槍以食指轉玩,更可以將槍拋上空中而讓它準確地落入腰部槍袋內。這種玩法,是從美國西部電影中學來的,當時除了電影,少有人具有這種真功夫。問題也就出在這裡。」
  他繼續說:「有一次我中央警官學校同學馬樹屏,有天休假日到頂溪派出所找我,與很多同仁聚在宿舍閒聊,我邊聊邊把玩手槍,先將槍拔出以左手手指打轉著,將子彈倒出,然後空槍開三槍,再於一秒鐘內將六顆子彈裝入槍中,即拋擲空中,使槍掉落槍袋。如此反覆表演時,忽然槍響,全員大為吃驚緊張,又因屋子太小,大家同聲急切問道:『子彈打到那裡去了?』我隨口說:『在馬樹屏帽子上!』正巧,他頭上的帽子真有一個洞呢。其實子彈打在他的帽子後方的書架上,卡在書本內,馬樹屏驚怒不定,直嚷嚷:『我差點倒大楣了!』我則只好陪著笑臉不斷安慰他。我自己也嚇出一身冷汗呢。」
  在民國四十年代初期,中央政府慌亂播遷來台,百廢待舉,行政秩序、社會步調、民間想法等,章法凌亂。維護治安的警察如盧警員,可經由個人特殊關係互借私槍,運用管道取得子彈,實是時代特性使然,應可理解。
  至於槍法,盧毓鈞則認為只有勤練一途,才能達到彈無虛發、百步穿楊的境界。(劉邦師/整理)(盧毓鈞/口述)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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