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盧前署長講故事
 
 

 

  政府遷臺初期,派出所裝備簡陋,除手槍外,戒具部分有捕繩、手銬、腳鐐等,盧毓鈞說:「我記得,派出所裡還有一個日據時代留下用來銬腳的銬具,用木板所製,很粗很長。」
  這種木製腳銬,根據盧毓鈞的描述,就是用一塊長形厚木板(松木或柏木),從一頭至另一頭鋸成兩等分長塊,在每塊若干尺寸處邊緣,挖了相對應的半圓形孔洞,兩塊合起來就形成全圓的圓孔,把嫌犯的腳放進去,兩塊木板合起來,腳就被鎖住,無法走動。
  因為是長條形,一個銬具一次可以鎖上數個至十數個嫌犯。銬具又長又笨重,大都放在派出所後院。一般作法,抓到的嫌犯先鎖在那裡,有空再一個個押出鞫問。當時沒設拘留室,這是權宜辦法,大家也都如此作法,而社會也習以為常。
木製大腳銬歷史「證具」
用來銬特權民代銬出麻煩

  盧毓鈞回憶說:「這種木製特大腳銬,是用之有年的利器,多少年來不被質疑,沒有問題。有次我用它來鎖銬一位民意代表,卻出了麻煩。」
  當時的派出所「人氣很旺」,連晚上都很熱鬧。盧毓鈞說:「其中在我管區經營鐵工廠的一位民意代表,有手槍,並與當時劃歸在內政部轄下的調查局(警備總司令部尚未成立)有點關係。」因而獲得調查局一份「○○○現為本局情報員,領有手槍一支。」的証明,出入派出所「如走自家廚房」。
  盧毓鈞說:「有天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交下命令,要我們儘速逮捕本地匪嫌林元枝。那個代表就在外頭放話,說是調查局已經跟他講過,只要能抓到林嫌,就算過程中警察被打死一兩個都沒關係。」
  盧毓鈞嚴肅地表示:這是什麼邏輯?以調查局的行事風格,不可能說出這種話;正在思索之際,他的一線二星上司巡佐找他,說:「盧警員,盧警員,這個人你特別注意,在窮吹牛,對我們不好。」
  「你看,錯不了。」盧毓鈞說:「我的判斷跟我主管的看法,不謀而合。」
  有天晚上,這位民代正在派出所「聊八卦」抬槓,保安司令部恰巧來了一道緊急命令,盧毓鈞說:就是「已派出專人要會同我們員警,立刻到一處山地去抓林元枝。但忙了一夜,沒抓到。那位民代竟向上頭打小報告,指說警察洩密才讓匪嫌跑掉,導致我的主管被收押問罪,冤枉關了十三個月。」
  保安司令部把那位民代找去,要他供出「警察洩密」的情報來源。最後他坦承是隨口亂講。盧毓鈞說:「這冤獄,全是那個民代信口開河所害的。」
  有天,那民代被舉報其鐵工廠內有人滋事打架,盧毓鈞攜槍前去,看到他腰際掛槍,態度囂張,立刻將他逮捕、繳械,並要他出示槍照,他拿出調查局那紙證明。盧毓鈞告訴他:「這不是法定槍照。」
  因拿不出正式證明,把他帶回派出所。一進所內,因為熟稔,仗勢民代身份,便大剌剌坐在沙發上,拿起桌上的茶杯要喝茶。「我立刻上前將茶杯拍落,」廬毓鈞說:「再把他鎖到木頭腳銬中。鎖住一陣子,他受不了,頻頻哀求、道歉。」
  這一銬加上筆錄訊問經過,盧毓鈞說:「麻煩來了,那民代因自覺受辱很大,去法院告我,還好最後我沒被起訴。」而那位民代,終因胡亂誣陷他人是匪諜以及其他原因,最後被保安司令部槍斃了。 (劉邦師/整理)(盧毓鈞/口述)

 
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社址: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  電話:02-2396-0930
All Rights Reserved.◎ Powered by V.O.P. 建議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 IE 5.5 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