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甘限法縣令 陸隴其
 
 


  陸隴其字稼書,康熙九年進士,浙江平湖人。曾祖父名陸溥,在江西豐城縣當縣丞。有一次押運軍餉到南京,夜過采石磯,忽然發現船中漏水,他跪下來向天禱告:「船中如果有一文錢由非法而來,願葬身魚腹。」
  說也奇怪,在祝禱以後船就不漏了!天亮檢視,船底破了一個洞。但是有水草裹著三條魚,恰好塞住了漏洞。以後他的兒子也就是陸隴其的祖父,紀念先德,特地將他的新居題名「三魚堂」,而陸隴其的文集也叫做「三魚堂集」。
  康熙十四年,陸隴其授職為嘉定縣令;縣令官職雖小,可以「滅門」!但陸隴其從不用他「父母官」的權威,老百姓打官司,他不派皂隸去抓人;如果是宗族相爭,找他們的族長。鄉里相爭,找當地的長者,或者叫原被兩告自己相約而至,細訴曲直。他的聽訟,全遵感化教育的宗旨,反覆開導,常見兩造被勸得相擁而泣,和好而去。
  做縣官兩件大事:刑名、錢糧。追還錢糧稱為「比」:比期一到,不完就要打屁股。陸隴其不用「比」,他是找了欠錢糧的人,勸他:一次完不清,分兩次、三次都可以。這個分期完錢糧的辦法,是陸隴其獨創的,名為「甘限法」。到期不完,甘願倍罰。老百姓聽這位縣太爺如此用心,不能不識好歹,所以江南的錢糧,總是嘉定縣完得最快,欠得最少。
  陸隴其操守好,存心正,做得公,竭盡智慧為民服務,因此贏得嘉定縣民的尊敬與擁戴。(周光漢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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