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岳飛滿江紅
 
 


  岳飛所寫滿江紅,是他成名之作,故被後世譜作一首家喻戶曉、老少咸宜琅琅上口的愛國名歌。據說岳飛生前共寫有三首同類大作,惜前二首失傳,茲分述之。(滿江紅是詞牌名,詞牌是記官調的音節,似現有的歌譜,按著音節填出來文字,就是現在的歌詞)
  (一)仗爾雄武,鼓勁氣,震驚胡羯。披金甲,鷹揚虎奮,耿忠炳節。五國城中迎二帝,雁門關外捉金兀。恨我生手無縛雞力,徒勞說。傷心事,心難歇,念異日,情應竭。握神矛闖入,賀蘭山窟。萬世功名歸河漢,半生心志望雲月,望將軍掃蕩登金鑾,朝天闕。
  (二)怒髮衝冠,想當日,身系行列。實能是,南征北戰,軍聲激烈。百里山河歸掌握,一統士氣搗巢穴。莫等閒白了少年頭,勵臣節。靖康恥,猶未雪;臣子恨,何時滅?駕長車踏破,金城門闃,本欲飢餐胡虜肉,常懷渴飲匈奴血,偕君行依舊奠家邦,解鬱結。
  (三)怒髮衝冠,憑欄處,瀟瀟雨歇。抬望眼,仰天長嘯,壯懷激烈。三十功名塵與土,八千里路雲和月。莫等閒白了少年頭,空悲切。靖康恥,猶未雪;臣子恨,何時滅?駕長車踏破,賀蘭山缺,壯志飢餐胡虜肉,笑談渴飲匈奴血,待從頭收拾舊山河,朝天闕。
  從三首文意研讀,第一首是岳飛二十歲投筆從戎時之作,第二首是他年歲已大能指揮作戰時所寫,第三首是他推算年屆三十歲指揮部屬大勝金兵之作,直到他三十八歲,郾城(在河南省)大捷,殺得金兀朮大敗逃脫,眼看最後勝利即將到來,禁不住高興對部下說:「這一次殺番人,直到黃龍府與諸君痛飲。」不幸到第二年,忽被奸相秦檜一天下十二道金牌召回,誣指他與部屬謀反,受審時他撕破衣裳,露出背上刻有「盡忠報國」四個大字,以表忠貞愛國,惜未被接受,處死,時年三十九歲。(西元一一○三︱一一四一)
  岳飛,字鵬舉,宋相州湯陰人(河南湯陰縣),父名和,母姓姚,世代務農,喜讀左傳孫吳兵法,生有神力,未滿二十歲能拉開三百斤強弓,從名師學射能左右開弓。二十歲從戎,從基層晉至名將,大小數百戰,戰無不勝,無敵不摧,惜正值壯年大有為,被奸相所害。

(張漢文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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