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扒手隨身的古銅錢
 
 


  民國五十二年,在台灣有自用轎車或機車者,可說極少。因此鐵、公路以及客運車幾乎班班滿載。由於車廂人多,扒手亦隨之活躍不已。
  那年我在分局刑事組服務,查辦扒竊成為主要工作。責任區內有一名張姓扒竊慣犯,行蹤不定,不易掌控犯案証據,讓我背負沈重壓力。
  有天得到情資,張某與友人在聚賭,即刻動身取締到案。當執行人犯安檢搜身時,從其口袋裡找到一枚明朝年代古銅錢,我滿腹狐疑,銅製古錢質軟,不能當刀使用,為何它不但堅硬而且鋒利無比?
  我直接追問說:「這枚古錢,我知道是扒竊用具,不過一般扒手都用刮鬍刀片,你使用古銅錢,是從何處購買?有何特別用處?」
  對方不加思索供稱:「古錢是上天賜予禮物,不是用錢能買來。五年前母親飼養一隻紅面番鴨,由我動手宰殺燉補時,竟在鴨胗(胃)發現古銅錢。或許長期受到胃液及胃內砂石浸泡磨損,早已變成薄片,經我稍加磨整竟然比刀片堅硬銳利,加上古錢中央有方形洞口,用拇指與食指輕輕一夾,圓形古錢能像車輪般前後左右順手勢滾動,割破別人皮包或口袋,好用得很!」
  又說:「因為這錢刀好用,我從來沒有失敗過,同行誤認我技藝超群,封我扒手王。」
我便正面告訴他:「古錢是犯罪工具,也是犯罪物証,依法應沒入充公。」
  張某聞言非常驚訝、抗辯:「我已坦誠認罪,為何還硬要沒收隨身寶物!」一時不甘不捨,當場不停流淚。
  我目睹此情,想想他被捕後行為態度不似作惡不改之徒,便說:「古錢固然幫你揚名并得到不當財物,但總是犯法行為,遲早終有報應。現在警察替天行道,收回古錢,給你改過向上機會,走上光明大道,應該慶幸,不該悲傷難過。」
  這番話,不知張某能領悟幾分,不過我有幸當警察,把他危害無算的古銅錢依法沒入歸公,仍覺滿懷喜樂。(林珠雄)

 
 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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