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投稿與稿費
 
 


  報刊中,常可見到「文字工作者」的稱謂。顧名思義,是因工作的工具是「文字」,而得此封號。於是,凡以文字賺取生活資源者如老師、律師、學者、編輯、記者、公務員、作者,甚至童旁譯通「神語」的人︱桌頭,無一不是「文字工作者」。
  不過,其中除「作者」外,其餘的人,都可由先行者,留下的範例與條規,得到指導,可以駕輕就熟地工作。唯有作者,得憑自己的認知與判斷,於天馬行空中,搜齊文字,加以組合,才能創作一篇稿來,實非易事。若未被報刊取用,則泥牛入海,泡都不冒一個。若有鬥志,繼續握筆再寫,否則,只好認栽,怪別人不識貨。
  「稿」字,分解是「高禾」,似乎比農人的「重禾」,高一個層次。但並不是「高禾」收穫多,或是對人群貢獻大;「重禾」收穫少,對社會奉獻低。事實上,除去專業寫稿人的文字,鏗鏘有聲,成了名人,報刊多向其「索稿」,吸引讀者,價值當然不一樣。一般寫稿人的「投稿」,若未被選刊,則一文不值,比農人的「種」,價位差多了。
  筆者於卅八年,被新軍精忠報,聘為通訊員,由於訓練忙碌,窮兵無錢買鋼筆,沒有寫過一篇稿,徒有虛名。十二年後,轉入警界,才寫些小稿,但十投八不中。檢討起來,固因自己貨色太爛;然也由於未能投其所好,再怎麼投,也是枉然。幸本人有程咬金的精神,打死不退,繼續投、投、投,五十年來,也有三四佰篇小文,上了報刊。
  稿被刊出,自然會有稿費。筆者卻接到編輯先生來函謂:「大作如需稿費,本刊只好割愛。」我只好與稿費割愛,讓稿子面世。以往的稿費,都進了「大水桶」,放在薪俸中,全化掉了。這些年,我有個「小水桶」︱劃撥帳戶,總算看到了稿費的存在,且不斷增多。
  每年都匯人民幣二佰元,給大陸的二姐慶生。去年梢,提台幣二仟元,到郵局匯美金卅二元多,竟花了我一、六八二元,郵局就賺了我人民幣百多元,二姐只落得二百元,讓我非常傷心,那是賣腦汁的辛苦錢喲! (張璞琅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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