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〔史海殷鑑〕商鞅變法強秦,下場卻慘
 
 

  春秋爭霸初期,秦國是較為弱的,秦孝公下達求賢令,魏國有位奇才商鞅,但不受魏王重用。得知秦孝公求賢,遂到秦國,經與孝公三次暢談治國之道,孝公被說服,商鞅獲重用為左庶長。
  新法的內容重點:人民組成五家為「伍」,十家為「什」,一家犯法其餘九家要告發,不告發者連坐有罪。尤其不告發奸惡的處腰斬。公佈後恐人民不信,便在市中心豎立一支丈高的木柱,如有人將它搬到北門,便賞十金兩。人民普遍不信,沒有去搬,再從十兩加至百兩(在史記中是千兩),始有一位要替父親治重病者,將它搬成功,得到賞金,這奠定了政府令出必行的政策。
  嚴法實施後,王親權貴違法者嚴懲的不少,太子犯法也被關閉門思過。但老師代為重罰,一般平民被罰竟達千件之多。法令實施十年後,路不拾遺,幾無盜賊橫行,政績卓著。但在嚴法中,埋下諸多權貴宗親的憤恨。
  商鞅對魏國懷有舊恨,向孝公建議攻魏。孝公同意。特派商鞅掛帥伐魏,以詐術獲得大勝。魏國祇好獻河西求和,秦孝公大喜,特賜封商鞅十五城。從此做了秦國十年的宰相,號稱商君,他在任內的政令,比國君還有效,竟自稱「寡人」的驕狂。
  孝公逝世太子即位,一般受過商鞅嚴法的親貴,藉機群起告發商鞅企圖造反,由公子虔領軍,並通告地方官員,要逮捕商君。商君聞訊大驚,不知所措的急速逃往函谷關。他投宿旅店時被拒,店主告知這是商君的嚴法,無證件者不能住店,商君自嘆制法竟困住自己。祇好急忙轉往魏國,魏國人也要報伐魏之恨,他只好逃往鄭國,被緝獲,送回秦國受審。
  根據史記中記載,商鞅資質天生,卻刻薄自私無情,掌權時與很多權貴結下仇怨。因此在廷議時,判他車裂之刑(五馬分屍),是最殘酷的刑罰。(方鶴齡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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