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交通警察開了一張違規罰單,要違規人出示證件。 這位小姐拿出證件,交通警察看了看就隨口說:「你的照片比本人還要漂亮!」 孰可忍孰不可忍,這個小姐聽了憤怒不已,立刻告到警察局,說這位交通警察出言不遜,很沒有禮貌。 經過督察人員調查結果,該員執勤態度不佳屬實,就把他記了申誡兩次才了平息了事。 所以飯可吃,話可不能亂說。 這個交警如果用輕快的口吻說:「小姐好!妳本人比照片更漂亮!」也許就沒事了。 會說話的使人笑;不會說話的讓人跳。慎言,慎言!(陳連禎)